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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提取额度的要求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09 12:05:01

职工和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济南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提取额度的要求有哪些

租赁商品房提取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7200元;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提取的,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依照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提取职工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存储金额,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职工和配偶及同一户口共同居住直系血亲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该家庭提取年度实际支出房租中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以上的部分,且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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