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婴儿(限1周岁以内)父母户口均在济或父母一方户口在济为家庭户,来济随父或随母申报出生的,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婴幼儿(超过1周岁)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第十五条,政策外生育和非婚生育人员,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持《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报。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