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民间借贷纠纷的主要原因如下:
1.借条的内容不明确,没有准确约定还款期限或者用词模棱两可。
2.已经还款了,但是没销毁借条。
3.借款碍于情面没有签订借款合同。
4.借款合同不是借款人亲自写的。
5.利息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