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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居间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应承担相关责任

发布时间:2023-09-09 09:04:50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如中介不存在明显过错,法院会考虑到中介确已提供相应服务,但又并未完成全部义务,因此会酌情判决支持部分佣金,而不致于按居间合同所约定的房屋总价2%来判决。《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将居间合同改为了中介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房产居间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应承担相关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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