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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济途径有哪三种

发布时间:2023-09-09 12:07:43

1、行政复议

行政救济途径有哪三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律、法规规定复议前置的除外。

3、行政赔偿

行政救济途径有哪三种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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