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欠条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