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3-09-09 12:12:19

一、因缺乏合同订立的意思自治要件而被认定为无效。

二、因股权性质为国有产权,转让不符合相应“应当”规定被认定为无效。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

三、因股权转让违反《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认定为无效。

四、因转让行为符合《民法典》中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而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146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

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154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温馨提示:
本文【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