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编计划通知书;
2.原养老保险手册;
3.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
4.本人档案。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当前养老保险工作中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职工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移基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调入企业后,从调入之月起建立个人帐户。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调往外省的,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