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过期的,宅基地是有是时效的,在时效期间没有使用的话会被收回的,会被注销,根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自批准两年未动工,可以注销使用证,由村集体收回。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