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的以下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 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1.单位名称
2.住所或地址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4.单位类型
5.企业法人代码
6.主管部门
7.隶属关系
8.开户银行帐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