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的内容有:主债权、利息、延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
根据《担保法》第一百七十三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