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抵押是指债务人以不动产为债权人设定担保物权。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