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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侵占挪用所得出资的相应的股权如何处置

发布时间:2023-09-09 12:16:2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因此,以侵占挪用所得作为出资而获得的相应股权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

以侵占挪用所得出资的相应的股权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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