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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3-09-09 12:17:45

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哪些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

所谓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是指公民被羁押、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的所在地。

《行政诉讼法》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哪些

需要说明的是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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