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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中对股权冻结的效力是否及于股息和红利

发布时间:2023-09-09 12:16:23

冻结股权的效力并非及于股息和红利。根据法律规定,查封、扣押的效力及于查封、扣押物的从物和天然孳息。而股权分红、股息系股权的法定孳息,故在仅冻结股权的情况下,并不当然及于法定孳息。

诉讼保全中对股权冻结的效力是否及于股息和红利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冻结股息或红利,需要明确通知协助单位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五十三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

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

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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