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的,应当由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人作为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同时就所设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分公司的设立登记。
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设立分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4.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批件;
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