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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的无效情形

发布时间:2023-09-09 11:58:2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土地承包合同的无效情形

(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土地承包合同的无效情形

(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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