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住证证件工本费的收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市居住证服务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住证证件工本费的收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