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时维权,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因变更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