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的权利:
1、决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2、指定或变更受益人。
3、在某些情况下,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受益权。
义务:
1、危险增加通知义务。
2、保险事故通知义务。
3、防灾防损和施救义务。
4、提供有关证明、单证和资料的义务。
《担保法》第二十条,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