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半无故被辞退可获得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被非法辞退的按双倍计算;劳动者在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下被辞退的没有补偿,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