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兼并企业的资产评估方式

兼并企业的资产评估方式

发布时间:2023-09-09 09:13:26

被兼并方企业的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一定要进行评估作价,并对全部债务予以核实。如果兼并方企业在兼并过程中转换成股份制企业,也要进行资产评估。

兼并企业的资产评估方式

资产评估作价可以采取以下3种办法:

(一)重置成本法,即按资产全新情况下的现价或重置成本减去已使用年限的折旧,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二)市场法,即按照市场上近期发生的类似资产的交易价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三)收入法,即按预期利润率计算的现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兼并企业的资产评估方式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温馨提示:
本文【兼并企业的资产评估方式】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