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烟台市房屋征收补偿的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烟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房屋属于公共租赁住房、公房管理部门直管住宅公房或者单位自管住宅公房的,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被征收人未与承租人达成解除租赁协议但符合房屋承租规定的,应当对被征收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征收人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