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我国《公司法》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公司法》第43条第二款规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可以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因此,公司股东在修改章程时,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且所有投票表决均系股东本人的意愿,否则将因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