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
一、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
二、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三、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四、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五、复核申请。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