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情况下,车辆的价款应当优先受偿。民法典规定了价款担保的超级优先权,但需要在交付标的物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超级优先权可以超过已经登记的担保物权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