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的,这些票据质押的,还需要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登记时设立,同样的权利还包括存款单,债券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