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担任保证人的禁止性规定

担任保证人的禁止性规定

发布时间:2023-09-09 12:18:30

①主债务人不得为保证人。

担任保证人的禁止性规定

②国家机关一般不得为保证人。

③公司不得成为个人债务的保证人。

④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⑤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担任保证人的禁止性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83条规定: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温馨提示:
本文【担任保证人的禁止性规定】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