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人转租房屋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租赁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约定转租条款,出租人可对转租附加一些 必要的条件,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即可。
2、出租人、承租人均可从转租中获益。
承租人转租房屋所获租金是次承租人使用房屋所支付的对价 ,出租人作为产权人当然有权从中提取一定的收益。
3、房屋转租后次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十七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