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效力是指登记人可以据此对抗第三人。比如举的例子中,卖股份的人之前或之后把股权卖与第三人,也去买了这个股份, 如果办理了登记,就享有股权,而第三人不能再来争股份,只能请求卖股份的返还资金。这就是对抗效力,简而言之,一旦权利归属可能产生争议之时你所具有的优先获得权既是对抗效力。
《担保法》第43条规定:的对抗第三人是指当两个债权债务关系标的物相同,双方发生争议,都主张享有对该标的物的权利时,有登记的一方就可受法律的保护,优先享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