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继续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违约金;
五、定金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