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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

发布时间:2023-09-09 09:18:57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如下: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

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

2.公司验资注册后,非因经营或正常业务开支又没有正当理由抽走货币出资。

3.把他人的实物“借”来出资,公司一经注册,再将它归还原来的权利人。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

4.公司验资注册后,将已办产权转移手续的实物、工业产权、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再无偿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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