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对于产权不明的房子,首先应当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人民法院并不会在离婚时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而是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