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函的法律效力,出具担保函后,当事人之间形成合法有效的担保合同法律关系。当出现保证合同纠纷时,按照担保函中约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处理即可。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