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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身份证件罪既遂的定罪量刑

发布时间:2023-01-15 00:54:04

买卖身份证件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买卖身份证件罪要求行为人已经完成买卖身份证件的交易行为,才认为犯罪既遂。

买卖身份证件罪既遂的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买卖身份证件罪既遂的定罪量刑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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