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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迁往市外户口登记材料要求

发布时间:2023-09-09 12:39:02

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迁往市外户口登记所需材料有:

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迁往市外户口登记材料要求

一、招生、毕业分配迁出的。

(一)招生、毕业分配材料。

(二)政府部门核发的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卡)。

二、非招生、毕业分配原因迁出的。

(一)政府部门核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迁往市外户口登记材料要求

(二)政府部门核发的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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