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
1、如果减轻了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就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加重了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