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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有哪些构成要件

发布时间:2023-09-09 12:32:10

1.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行政诉讼有哪些构成要件

2.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的行政争议,以及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之内。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的,已经经过行政复议;自行选择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已作出复议决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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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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