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子女,所欠债务,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偿还。
对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子女所欠债务,父母没有偿还义务。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