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协议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由你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代替你签字的;或你明知他人以你名义在认购协议上签字而不作否认表示,则签字有效,认购协议也有效。
2、如果是是他人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情况下代替你签字的,经你追认后,该代理签字有效,认购协议也就有效。
3、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所签认购协议无效,对你没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民法通则》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