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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参加诉讼

发布时间:2023-09-09 12:33:17

第三人,是指同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由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通知。人民法院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行政诉讼第三人如何参加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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