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发布时间:2023-09-09 12:34:15

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明显不当的。有以上情况的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温馨提示:
本文【行政行为有哪些情形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