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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分为哪些程序

发布时间:2023-01-15 00:55:16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分为哪些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网公布: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四)离婚诉讼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

民事诉讼审理程序有哪些?

一、民事 诉讼 审理程序有哪些?

民事诉讼审理程序有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等程序。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 证据 ,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依照 民事诉讼法 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 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法庭调查阶段审核的事实和证据,围绕案件争执焦点,互相进行口头辩论,争取合议庭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

同时,通过辩论,审判人员能够掌握案件的关键所在,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 开庭审理 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证据若干规定》,法庭调查主要包括两个内容:

一是当事人陈述二是出示证据和质证。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法庭调查阶段审核的事实和证据,围绕案件争执焦点,互相进行口头辩论,争取合议庭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

同时,通过辩论,审判人员能够掌握案件的关键所在,有助于查清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诉讼审理的程序比较多,主要是因为法律适应的判定问题比较复杂。在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种不同的情况需要诉讼机关进行处理,如出现的证据和对证据的审查认定等等,如果没有经过严谨的程序处理,有可能出现对证据的错误认定或者对案件的错误判定等情况。

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大概都是经过起诉和受理、审查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判决或者裁定几个基本的程序。起诉和受理起诉: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开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判决或者裁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分为哪些程序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案件审理流程

民事案件的审理流程:起诉;立案审查;排期开庭;开庭审理;宣判。

【法律分析】

审理流程: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对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案件受理后,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需提前3日进行公告。宣布开庭需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开庭程序5个步骤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的5个步骤为开庭、法定调查、法庭辩论、当庭调解和宣判。

【法律分析】

1、开庭: 宣布开庭,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或勘验人、翻译人)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当事人提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上诉请求),审判长应询问被告(被上诉人要求当庭审理或在15天答辩期满后开庭审理,当事人举证程序和要求。 证人出庭作证。

3、法庭辩论。

4、当庭调解。

5、宣判:经合议庭评议,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明确,能够当庭宣判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判。审判长根据法庭调查、辩论情况和合议庭评议意见,对证据进行评述,认定案件事实,并说明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 审判长宣读判决及闭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民事诉讼审判程序主要包括哪些?

一、起诉和受理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 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 证据 和证据来源, 证人 姓名和住所。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 行政诉讼法 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 合同纠纷 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 申诉 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 离婚 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 收养 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立案 ,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可以由诉讼 代理 人陈述或答辩,也可以在当事人陈述或答辩完后,再由诉讼代理人补充。 首先由原告口头陈述其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然后由被告陈述案件事实及其所持的不同意见。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陈述反诉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有诉讼第三人的,先由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陈述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再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针对原、被告的陈述提出承认或者否认的答辩意见。 审判人员有权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归纳本案争议焦点或者法庭调查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2、出示证据和质证 证据出示:当事人陈述结束后,必须将案件的有关证据在法庭上展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但是,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不必在法庭上质证。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原告和诉讼代理人都出庭的情况下,一般先由原告发言,然后由诉讼代理人补充。发言主要是论证自己的观点和主张,驳斥被告在法庭调查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而不是重复自己在法庭调查阶段所作的陈述内容。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答辩不是对自己在法庭调查阶段的陈述和答辩的简单重复,而是针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发表意见和辩解,以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不合法的,不应得到法庭支持。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审判人员应当引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与本案无关或者重复未被法庭认定的事实,审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必要时,审判长可以根据案情限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每次发表意见的时间。一轮辩论结束后当事人要求继续辩论的,可以进行下一轮辩论,但不得重复第一轮辩论的内容。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 开庭审理 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1、合议庭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调解不成的,合议庭应当休庭,进入评议室进行评议。评议时合议庭应根据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情况,确定案件的性质,认定案件的事实,分清是非责任,正确地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最后的处理。合议庭评议案件,由审判长主持,秘密进行,合议庭有不同意见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少数意见要如实记入笔录。评议笔录由书记员制作,经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归档备查,不得对外公开。评议结束后,应制作 判决书 ,并由合议庭成员签名。

2、宣告判决 宣告判决的内容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结果和理由、 诉讼费用 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权利、 上诉期限 和上诉法院。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最常用的程序

法院民事诉讼流程分为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法院民事诉讼流程如下:一审程序: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分为哪些程序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审理程序大体与一审一样,不同处主要在审查范围和内容上。

拓展资料: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具体是什么

民事 诉讼 的审判程序具体是什么 审理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可以分为 一审 程序、 二审程序 和审判监督程序。 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第一审民事诉讼和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通常适用的诉讼程序。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在 立案 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一)起诉和受理 1.起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 起诉方式,应当以书面起诉为原则,口头起诉为例外。在工程实践中,基本都是采用书面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 起诉状 ,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 证据 和证据来源, 证人 姓名和住所。 起诉状中最好写明案由。民事案件案由是民事诉讼案件的名称,反映案件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是法院将诉讼争议所包含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概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工程实践中常用的有两类:一类是购买建筑材料可能遇到的 买卖合同纠纷 ,包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试用买卖合同纠纷、互易纠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等另一类是工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 合同纠纷 ,包括建设 工程勘察合同 纠纷、建设 工程设计合同 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 工程分包合同 纠纷、建设 工程监理合同 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一般情况下会进行公示,因此有关的当事人可以进行事前的了解,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有着法律上的基础,但是问题的关键是自己的权益维护有着法律上的保障,这样自己的利益维护在实际的操作中有着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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