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承租人可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

承租人可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

发布时间:2023-09-09 09:26:2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承租人可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承租人可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温馨提示:
本文【承租人可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