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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

发布时间:2023-09-09 12:31:42

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几种:

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

(一)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

(二)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三)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

(四)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

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

上述四种方式中的前三种,适用于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合同。第四种方式单独适用于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二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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