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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了“停车占地费”,物业公司是否就应当保管好车辆

发布时间:2023-09-09 09:31:01

在没有明示的情况下,“停车占地费”不是保管费,物业公司并无保管好车辆的义务。

缴纳了“停车占地费”,物业公司是否就应当保管好车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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