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什么是物权的取得

什么是物权的取得

发布时间:2023-09-09 12:36:56

物权的取得可细分为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动产物权的取得、用益物权的取得。 能够取得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用益物权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行为和事实:(一)合同。(二)善意取得。(三)继承、遗赠。(四)赔偿、补偿。(五)判决、裁决。(六)划拨。(七)时效。(八)生产。(九)先占。(十)添附。(十一)收归。(十二)征收。(十三)没收。(十四)罚款。

什么是物权的取得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零八条,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温馨提示:
本文【什么是物权的取得】由作者 法律百科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