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如下:
1、失业人员在第1-12个月领取标准为1895元;
2、失业人员在第13-24个月支付领取标准为1516元;
3、失业人员若是延长领取,领取标准为124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