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商品房的面积可以变更,但要在10日内通知购房者。在接到通知的15日内,购房者可以作出退房的书面答复。在此期间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 并在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要求开发商将已付清的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房屋面积误差超3% 在房屋正式交房后或办理产权证明时,购房者可以通过测绘部门对房屋面积进行实际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