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档案年龄比身份证年龄大的,以档案年龄为准。对于职工时间的出生认定,采用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方法,身份证和档案上不一致,以档案记录的出生时间为准。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二项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